3月24日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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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单次交易限值2000元(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单笔交易限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
◆限额以内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超过限额,则对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对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减免30%(即对于大部分不涉及消费税的商品,纳税额为17%*70%=11.9%),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取消50元的免征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