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取得重要进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日渐成型,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整个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十四五”时期,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应在以下方面加以着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一条宝贵的社会治理经验。在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意义:一是聚焦人民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加凸显,这就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从“问题本位”向“需求本位”、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变。二是注重人民参与。通过搭建多样化、多层次、多维度的参与平台和载体,完善健全人民多元参与机制和参与渠道,切实提高人民参与各类社会事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凝聚人民智慧。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越是复杂多变,越是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汲取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和智慧。四是体现人民幸福。人民幸福是检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试金石,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共享型社会。
构建适应流动性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随着各种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快速流动,整个社会治理面临的风险也更为复杂多变,加快构建适应巨型社会流动需求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为迫切需要。一是重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体系。应坚持单位治理与社区治理有机结合,积极构建面向职业群体和其他群体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二是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着力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全面健全基层应急治理体系。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健全基层公共卫生应急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深化“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十四五”时期,应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提升基层自治。高度重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作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深入推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完善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治理结构,让城乡居民真正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服务。鼓励和尊重基层自治中的“试错”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基层自治的韧性和自主性。二是强化基层法治。尊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基层自治的立法供给,注重总结和提炼基层自治的实践经验,并将其及时转化为政策和法律。三是夯实基层德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人心,成风化人,充分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特别应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现代科技支撑下,健全“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最大程度凝聚基层社会合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打造更具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从基层社会来看,主要有四个着力点:一是培育社会资本。良好的社区社会资本,有助于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诸多治理困境。特别是新建商品房小区,有效培育和提升社区社会资本的存量和质量,是实现社区从原子化的“陌生人社会”向守望相助、休戚与共的“熟人社会”转变的重要支撑。二是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倡导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发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的结构性因子。三是涵养社会心态。加强社区心理服务建设,注重发挥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作用,培育和涵养居民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四是增进社会认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养居民共通的情感和友爱,促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和提升社区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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