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生存保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意外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按保险金额给付,并退还已交保费;若因意外导致残疾或烧伤,则按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若意外事故因乘坐或驾驶约定的交通工具导致,则依照条款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3倍给付。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保险期限分为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