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超市 > 保险 > 产品超市 > 正文

阳光人寿“阳光安康”组合计划

险种:  组合保险
保障期限: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分享到: 更多
产品特色
保障内容

由“阳光人寿阳光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组成的“阳光安康”组合计划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拿张先生来说吧,刚满30周岁,年前刚升职为公司部门总经理,事业步入稳定期,准备借龙年情人节之机向女友求婚,并让女友婚后在家当全职太太,生龙宝宝。为此,张先生希望找到一款能为这份爱情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经银行的理财顾问推荐,张先生选择了阳光安康组合计划,10年交费,每年交费1万元,保障期至75周岁。在这份计划的保障下,张先生可以享受如下利益:

  1、合同成立,180天等待期后,张先生可享受9种轻症重疾和30种重大疾病的保险保障,为张先生的个人健康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其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其中,轻症重疾的保险金额为51194元(重大疾病保额的20%),重大疾病的保险金额为255970元+累积红利。

  2、保险期间内,张先生享有身故保障,按所交保险费的120%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累积红利获得身故保险金。

  3、合同期满,张先生75周岁,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2万元+累积红利(红利的标准根据阳光保险每年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为其准备一笔丰厚的安享晚年的养老金。

  与此同时,他也为28岁的张太太,同样年交保费1万元,交费10年,保险期至75周岁。在这份保障下,张太太可以享受到保险金额为60592元的轻症重疾保障,和保险金额为302960元+累积红利的重大疾病保障。此外,保险期间,张太太可按所交保险费的120%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累积红利获得身故保险金。在张太太75周岁可以获得12万元+累积红利的满期保险金。

 

专家点评
备注

阳光人寿

阳光人寿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5年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65.6亿元人民币。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