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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2004)

险种:  健康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保险
保障期限:  1年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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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保障内容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 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者因 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2、住院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且需进行手术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且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 90天,则视为同一次手术。 3、责任的延续: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 30天内的住院手术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保险金的限额内仅对剩余部分的 手术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每次手术的手术费用各档次的给付限额表(单位:人民币元) 档次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给付限额 1500 2500 3500 5000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专家点评
备注

平安人寿

平安人寿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下保险系列公司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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