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超市 > 保险 > 产品超市 > 正文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

险种:  意外险,健康医疗保险,住院津贴保险
保障期限:  1年 承保年龄:  16周岁至64周岁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
分享到: 更多
产品特色
保障内容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 9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2、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 “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且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天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3、责任的延续: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 30 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专家点评
备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4周岁 保险期间:1年

平安人寿

平安人寿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下保险系列公司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险)。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