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超市 > 保险 > 产品超市 > 正文

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红险)

险种:  健康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期限:  终身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
分享到: 更多
产品特色

量身定制,专为成年男性度身定做,设计更体贴 保障充分,对恶性肿瘤、脑中风、尿毒症等多达二十五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 将疾病分为两类 合理又经济 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符合国际惯例,保费可调整

保障内容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意外身故  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90天后疾病身故  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费豁免  当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退还现金价值

  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
    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
    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
    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意外身故  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90天后疾病身故  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费豁免  当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退还现金价值

  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
    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
    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
    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投保示例:

30岁男性,20年交费,保额1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交保费411元

保险利益:

1.疾病领取 :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发生一、二类重大疾病,领取现金价值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初患一类重大疾病,可获医疗保险金额8000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初患二类重大疾病,可获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         

2.身故保险金: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后可得全部保险金额1万元

3.分   红:在未发生保费豁免的情况下,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专家点评
备注

平安人寿

平安人寿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旗下保险系列公司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险)。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