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十六至六十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止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