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范围广:保障的女性重疾种类33 种,另有多种专门针对女性的疾病保障。 定期保险:充分满足我们的人生规划需求。 保费低廉:以低廉的保费得到高额的重疾保障。 可附加在生命至福、生命至惠等多种主险上,为我们提供周全保障。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55、60 周岁 交费方式:同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