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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优越人生防癌综合医疗保险

险种:  健康医疗保险,防癌保险
保障期限:  至70周岁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25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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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1、管理一体化: 区别于传统保险产品,着力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不仅包括事后的经济补偿,更注重对癌症风险的全面预防与早期发现。通过防癌体检、防癌健康管理到防癌保险的全方位、一体化管理,实现对客户的有效保护。 2、服务多样化: 五档保额、六款防癌体检计划,客户可根据自身状况进行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防癌保障及管理需求,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 3、保障更充分: 客户可累计最高获得近五倍保额的保险金,充分应对高额治疗及护理费用。 4.病种范围广: 突破保险行业协会对癌症的释义标准,将一般保险公司除外的原位癌等5种轻度癌纳入保障范围,体现专业防癌产品特色。 5.报销有突破: 鼓励选择最佳癌症治疗方案,将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均纳入赔付范畴,全面突破基本医疗目录限制。 6.病了还能保: 保证续保为客户提供全过程保障和服务,解决了客户“患病后不能续保、患病后便失去保障”的顾虑。

保障内容

保险名称: 优越人生防癌综合医疗保险A款; 优越人生防癌综合医疗保险B款。 (注:A款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公费医疗的被保险人,B款适用于未参加者。) 2、投保范围: 凡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最高续保年龄为70周岁。 3、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 4、保险金额: 可选择的保险金额5万、10万、15万、20万、25万。 5、癌症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支付后剩余部分,按95%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支付后剩余部分,按85%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6、保证续保权: 如投保后连续两个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癌症,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将书面通知获得保证续保权。获得保证续保权并连续续保,应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变化或在保险期间内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癌症而拒绝续保或作增加保费处理。 7、防癌体检: 被保险人可以在本公司指定的专业体检机构,按投保时选择的健康服务计划中的体检项目进行一次防癌体检。 8、防癌健康管理服务: 包括为被保险人建立防癌健康档案,提供防癌健康咨询、防癌健康教育等防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专业的防癌健康管理服务,引导被保险人调整和改善生活方式,提高被保险人的防癌意识,降低罹患癌症的风险。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专家点评
备注

新华保险

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家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寿险市场前列的大型寿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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