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1. 本产品为专属附加险,附加在安邦价值增长999号年金保险(分红型)A/B款上; |
保障内容 |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累计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