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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险种:  健康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期限:  至65周岁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半年交|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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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保障内容

一心照顾 大病不愁二重保护 幸福无忧 三层防御 安康无限 • 多项保障,呵护备至集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豁免保险费、满期金以及意外身故保险金等多种保障于一体,保障全面,使您和家人生活更舒心无忧。 • 重大疾病,坦然面对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涉及32项重大疾病。若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本公司将给付相当于100%《友邦附加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帮助您更坦然面对重大疾病风险。 • 身故保障,双重给付若被保险人遭受非意外导致的身故,如未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本公司将给付相当于200%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该200%保险金额系主合同保险金额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守御人生定期寿险》的保险金额之和) • 意外身故保险金,三重给付若被保险人因遭受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身故,如未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本公司将给付相当于300%保险金额的保险金。(该300%保险金额系主合同保险金额,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守御人生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以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守御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之和) • 满期给付,安度晚年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合同满期时,如未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本公司将给付相当于100%主合同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予仍生存的被保险人,让您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案例设计]以30岁男性,投保“友邦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4700元,缴费20年为例:
备注:1、对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及满期金此三项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2、若主合同因已给付其所附的《友邦附加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而终止效力,则《友邦附加守御人生定期寿险》将自动转换为《友邦守御人生定期寿险》并成为主合同。同时《友邦附加守御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将自动以《友邦守御人生定期寿险》为主合同。转换后的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其投保年龄、合同生效日、保险期间、缴费年限、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给付条件以及其他保险合同状态等均与其转换时相同。

专家点评
备注

投保年龄: • 缴费20年:18―40岁 • 缴费至59岁:18―50岁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65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缴费期限:缴费20年或缴至59岁年缴/半年缴/季缴

友邦保险

友邦保险
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始于1992年,并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是当年第一家获许在中国大陆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和江苏省。作为第一家将保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建立了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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