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留了全佑一生“五合一”产品中深受市场欢迎的五大保障功能:身故、重疾、全残、疾病终末期及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其中“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是基于对病人的临终关怀而研发的人性化服务条款;“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则充分考虑到丧失自理能力后老人的生活,一旦确认符合赔付要求,被保老人将每月获得基本保险金额1/120的护理金,持续十年。 |
保障内容 | 全新《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保险计划》作为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的升级版,由主合同《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组成,具备两大升级亮点。其一,在主合同中加入了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对如轻微脑中风、原位癌等8种较为常见的轻微重大疾病进行额外20%的赔付,该赔付可与第二类重大疾病100%赔付累加,获得总计达120%的最高赔付;其二,增加了包括意外身故、烧伤、残疾及9种重大自然灾害在内的独立保额附加险服务,对被保险人身故、意外身故或因重灾意外身故将分别获得一倍、二倍、三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赔付。这两大升级利益保障将持续至被保险人75岁,并与其他五项利益互不冲突。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赵女士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计划》,该计划包含主合同《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24万元,交费20年,年缴保费8184元。保险期间内可获得保险保障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一类8种重大疾病可获保险金4.8万元(保障至75岁),34种第二类重大疾病可获保险金24万元;保险期内并可获得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24万元,全残保险金24万元、身故保险金24万元,在《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有效期内,以上各项保险金仅给付最先发生的一项,并以一次为限,发生时日以各项保险金中约定的时日为准。 同时,根据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内保险人还可获得保险保障包括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保险金24万元,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24万元,以上两项保障可独立赔付。 情况一:若赵女士外出旅游时遭遇泥石流导致意外身故,则可以获得《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身故保险金24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24万元、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险金24万元,合计72万元。 情况二:若赵女士外出旅游时遭遇泥石流导致意外残疾,3年后又不幸患上乳腺癌,则根据《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 按照给付表可赔付50%,发生意外后,赵女士可获赔意外残疾保险金12万元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险金12万元,合计24万元;罹患乳腺癌后,赵女士可再获赔24万元,总计48万元。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