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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乐两全保险

险种:  少儿保险
保障期限:  至21周岁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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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保障内容

一、教育金给付:有以下三款供投保时选定,款式选定后不再更改。 A款: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初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B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C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保险费的缴付设趸缴和年缴两种方式,投保时可确定其中一种。保险费的缴付设趸缴和年缴两种方式,投保时可确定其中一种。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至被保险人21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时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件发生时止。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专家点评
备注

太平洋人寿

太平洋人寿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上市,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和长江养老保险等子公司,通过5700多个分支机构,为全国客户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和资产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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