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 保障全面 承保广泛 # 体贴呵护 成长无忧 # 三重保障 保您无忧 |
保障内容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但因意外事故导致重大疾病不受上述180 日的限制。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后因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起180 日内因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