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高中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 15、16、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2、学业有成祝贺金:被保险人生存至 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学业有成祝贺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后至其 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