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保单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出生六个月之内身故,保险公司按10%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于下列约定领取年龄后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相应比例乘以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投保年龄:60天-12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期交 交费期限:投保年龄0-8周岁,则期交交费期间至15周岁;投保年龄9-12周岁,则期交交费期间至18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