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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惠定期寿险

险种:  保障类寿险
保障期限:  自选 承保年龄: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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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保障突出 保费低廉 灵活搭配,构造完美保障组合 保险期间、缴费期限灵活可选

保障内容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李先生今年30 岁,购买了生命人寿[生命至惠定期寿险]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 元,保障至60 周岁,缴费20 年,年缴保费580 元,共支付11,600 元,在保险期间内获得的保障有:

因疾病身故:若发生在本合同生效日起90 天内,返还已缴保险费580 元;

若发生在本合同生效日起90 天后,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0 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0 元。

专家点评
备注

生命人寿

生命人寿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现位于深圳。股东由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等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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