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之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险种: | 保障类寿险 | ||
保障期限: | 终身 | 承保年龄: | 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
保费: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交 |
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之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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