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为45、50、55、60和65周岁五档,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保费自动垫交。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余额足够抵交所欠保费,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为做自动垫交保费处理,保单继续有效。 投保人可按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申请借款。 |
保障内容 |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依约定于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生存每届满10年,本公司另给付敬老祝寿保险金,首次给付标准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50%,以后每次的给付标准在前次给付金额基础上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50%增加。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