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设计 | 陈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年限为10年的理财计划,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缴费期10年。陈先生自60岁起就可以每月领取年金。例如第一年每月领取1000元,第二年每月领取1050元,以后月付年金金额每年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5%。在陈先生60岁时,他全部累计的增值红利是119,964元(高等演示数值)或者79,574 元(中等演示数值)或者23,145元(低等演示数值)。自陈先生满60岁后,若公司决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公司还会以现金的方式给付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以陈先生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陈先生可根据公司的规定,提出变更现金红利处理方式的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上批注后就可以生效了。在陈先生70岁时他可以获得的现金红利是18,369元(高等演示数值)或者13,647元(中等演示数值)或者4,755元(低等演示数值)。 如果陈先生在合同有效期内,在60岁前不幸身故,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陈先生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为趸缴方式缴付保险费,该项金额为:陈先生已缴付的合同的趸缴保险费*120% 若为分期方式缴付保险费,该项金额为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陈先生身故时累计应缴已缴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 / 按年缴方式计算的合同年保险费 * 120% 如果陈先生在合同有效期内,在60岁以后身故,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为:陈先生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50 - 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适用于月付年金给付年限为十年的年金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