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两全型保险。既可领取养老金,又有身故保险保障。服务功能齐全。当您未按期交费时,只要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欠交保费,本公司将为您自动垫交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还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以内申请保户借款。 |
保障内容 |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数额较高的给付; 养老金: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逐年给付被保险人,保证支付10年。 被保险自开始领取之日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10年部分的养老金。被保险人领取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李先生,25岁,投保本保险,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0岁,选择15年期交费,年交保费636元,保险金额1万元,15年共交9540元。自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1000元,若其81岁身故,共领养老金1000元/年?21年=21000元。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