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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人寿安安年金保险(分红型)

险种:  养老保险
保障期限:  至88周岁 承保年龄:  18周岁至50周岁
保费:   缴费方式:  |年交|半年交|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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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保单分红――本公司将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红利金额 保障周全――含年金给付,身故全残保障,及意外身故和全残保障,并提供二十年年金保证期

保障内容

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等值于保额或现金价值(以高者为准)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除按上述保险责任给付外,另外可获得等值于保额的保险金。

年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仍生存,且本合同仍属有效,其每年可获得保额的10%的年金,直至其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身故时止(以较早出现的时间为准)。若被保险人未领满二十年年金即身故,则其身故受益人可一次性获得保证年期内尚未给付的年金。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等值于保额或现金价值(以高者为准)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除按上述保险责任给付外,另外可获得等值于保额的保险金。

年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仍生存,且本合同仍属有效,其每年可获得保额的10%的年金,直至其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身故时止(以较早出现的时间为准)。若被保险人未领满二十年年金即身故,则其身故受益人可一次性获得保证年期内尚未给付的年金。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

专家点评
备注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交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交费期限:10年、15年、20年、至被保险人55周岁

建信人寿

建信人寿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化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公司其它股东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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