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30岁男性,20年缴,年缴8750元。 A款:
保险利益 1、养老金领取:自60周岁起,被保险人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12,000元养老金,直至身故。 2、疾病身故保障: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内,保障金额为10,000元,保险公司同时返还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终身保障金额为100,000元。 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为200,000元,60周岁后为100,000元。 意外伤残保障:60周岁前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合同生效或复效满2年,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享有5万元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3、保险费豁免:分期缴费的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致全残,可免缴以后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B款:
保险利益 1、养老金领取: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一次性领取248,000元养老金,合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障: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内,保障金额为10,000元,保险公司同时返还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至被保险人60周岁,保障金额为100,000元。 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为200,000元。 意外伤残保障:60周岁前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合同生效或复效满2年至被保险人60周岁,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享有5万元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3、保险费豁免:分期缴费的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致全残,可免缴以后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C款:
保险利益 1、养老金领取:自60周岁起,被保险人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16,100元养老金,直至身故。 2、疾病身故保障: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内,保障金额为10,000元,保险公司同时返还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至被保险人60周岁,保障金额为100,000元。 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为200,000元。 意外伤残保障:60周岁前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合同生效或复效满2年至被保险人60周岁,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享有5万元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3、保险费豁免:分期缴费的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致全残,可免缴以后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
专家点评 |
备注 | 保障范围广,缴费灵活。 集身故保障、养老保障为一体。 养老金领取方便、灵活,领取方式有三款供您选择。 投保"老来福"如您领养了一位孝顺的儿子,令您养老年年没有烦恼。 功能: 提供养老金给付。 提供身故保障。 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包括意外伤害身故给付及意外伤害残疾给付。 提供保险费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