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自第二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客户将每年领取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五的年金。 2、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客户将获得全数保额的满期金。 3、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全数保额的身故保险金(如被保儿童身故时年龄为零至四周岁,其身故保险金将按一定比例给付)。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小王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内勤,他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金安,并选择20年缴清。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1、自投保的20年后,每年可领取5000元年金; 2、 年满100周岁,可获得10万元满期金。 每月省下大约598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交费期限:10年或20年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