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有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 交费期限:10年、20年、缴至55周岁、缴至6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