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利益给付 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以下年龄时,可获得的现金给付: 15-17周岁 (高中教育金)每年 10% 保险金额 18-21周岁 (大学教育金)每年 40% 保险金额 25周岁 (婚嫁金)100% 保险金额 55(女)/60(男)周岁 (退休金)100% 保险金额 2.期满利益给付 若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有效,将支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期满金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终止。 3.身故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在不同年龄阶段身故,受益人将获得的赔付金额: 30天-4周岁身故,利益给付如下: 身故时年龄 赔偿金额 (占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满 30天不满1周岁 20% 满1周岁不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不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不满4周岁 80% 满4 周 岁 以 上 100% 4-25周岁身故,按保险金额/现金价值总计/已缴纳之保险费,三者中的最大者赔付。 25-55周岁(女)/60周岁(男)身故,按200%保险金额身故赔偿金赔付。 ?55(女)/60(男)周岁-100周岁身故,按保险金额/现金价值总计/已缴纳之保险费,三者中的最大者赔付。 4.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具体数目将视经营状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