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专家点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