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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金享人生保障计划

险种:  投资保险,分红保险,健康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期限:  终身 承保年龄:  30天至65周岁
保费: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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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1、风险防范常在心,身价保障伴一生   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相伴一生。   2、重疾关爱显真情,健康呵护暖融融   “金享人生”主险和附加金享重疾(即“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提供多达35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3、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额年年双递增   “金享人生”主险和附加金享重疾产品组合后,身价保障和重疾保障额度将随着“金享人生”主险每年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   4、年金转换更灵活,养老生活乐悠悠   您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金享人生”主险的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增加一个收入来源,为晚年生活添精彩。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金享人生”主险的保单质押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保障内容

“金享人生”由“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免责条款
收益预演
案例设计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10份“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6530元,10年交清。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28323元、41734元、60441元,此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19248元、106300元、244673元。

  注:1、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2、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专家点评
备注

从出生30天至65周岁均可投保

太平洋人寿

太平洋人寿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上市,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和长江养老保险等子公司,通过5700多个分支机构,为全国客户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和资产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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