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年年有奖励,伴随全程;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直至80周岁。收益有保底,复利滚动; 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 80周岁合同满期时,可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全能金账户,二次增值;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提前领取),直接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进行资金的二次增值,灵活的账户管理,实现科学的人生规划。随时可追加,领取灵活;如果需要,可以在55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而这笔钱在60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100元即可。保障更全面,自由挑选;独立于主险之外的附加险保障套餐,涵盖身故、全残、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住院补贴等;可以根据需要和已有的保障情况,进行自由的挑选。保费可豁免,人性关爱。在交费期内,万一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可豁免主险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且继续享受保单利益。 |
保障内容 | 本保险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主险基本责任: 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 2、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主险可选责任: 1、祝寿金: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给付 2、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 ①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 ②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祝寿金”的提前领取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生存领取日,变更后的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相应调整。适宜人群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它适应广泛的社会群体,无论是少儿、还是中青年人群均可投保。 |
免责条款 |
收益预演 |
案例设计 | [案例设计] 王先生,30岁,律师,事业有成,收入稳定,有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为自己投保了“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
利益说明: 1、关爱年金: 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领取,共领取51000元×1%×51次=26010元。 2、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 共领取9000元/次×14次=126000元+分红;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共领取9000元/次×21次=189000元+分红; 80周岁满期时,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3、祝寿金:60周岁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领取祝寿金,共领取10万元+分红。 4、累积生息账户:以上1、2、3项默认进入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5、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赔付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MAX(可选责任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所交可选责任保费)+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6、保费豁免:万一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免交以后续期保费,但可继续享受相关利益。 风险提示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及可选责任终止时给付。 |
专家点评 |
备注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10、20年保险期间: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