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 |
基金代码 |
163819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创新封闭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1月30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12日 |
成立规模 |
22.078亿份 |
资产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奚鹏洲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0元(3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1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1.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整体资产配置,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取得优化收益。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利率周期、宏观经济环境、资金市场状况等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以及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新股增发,以进一步提高组合收益。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量化的经济指标综合判断经济周期的运行方向,决定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分析的内容包括:影响经济中长期运行的变量,如经济增长模式、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影响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量,如宏观政策、货币供应、CPI、PPI、M1、M2等;市场自身的指标,如公司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溢价率和隐含波动率等、债券市场其它品种的信用利差、期限利差、远期利率和股票的估值指标等。3. 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1)久期配置策略本基金认真研判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由此引致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密切跟踪CPI、PPI、M2、M1、汇率等利率敏感指标,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中国债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研判诸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月度CPI、PPI等物价指数、银行准备金率、货币供应量、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对外贸易顺逆差、外商直接投资额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3)久期分析:根据利率周期变化、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市场主流预期,以及当期债券收益率水平,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2)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4)信用类债券策略本基金对于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信用评级,只有内部评级为投资级的信用类债券方可纳入备选品种池供投资选择。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首先,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到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好转,信贷条件放松,则信用利差将收窄;如果经济陷入萧条,企业亏损增加,现金流恶化,信贷条件收紧,则信用利差将拉大。其次,分析信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至少1次;(5)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6)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收益可不分配;(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