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河收益债券 |
基金代码 |
151002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3年6月16日 |
成立日期 |
2003年8月4日 |
成立规模 |
18.022亿份 |
资产规模 |
24.77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09元(10次) |
管理费率 |
0.75%(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以价值研究为基础,通过主动投资组合管理,实现资产增值。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可转债及投资级的优质企业债,综合考虑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构建组合;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低风险的优质收益型股票。
投资策略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股票选择以本金的安全性作为重要考察因素,选股范围将侧重于优质收益型股票。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债券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最低为50%,最高为95%;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超过30%;现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低于5%。
分红政策
1、各基金的收益分配只针对持有该基金单位的持有人。 2、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如果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6、符合分红条件的基金每年至少分配收益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若成立不满3个月的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7、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相关基金的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8、除非基金持有人办理了选择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的手续,否则其持有基金单位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9、基金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如果小于10元,则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于相关基金。1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定位银河收益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中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指数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及收益型基金,高于纯债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