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
基金代码 |
450018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8月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9月11日 |
成立规模 |
8.069亿份 |
资产规模 |
6.35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怡敏、刁晖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10%(前端) |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原因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指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除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公司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3、套利交易策略4、相对价值判断5、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