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纯债A |
基金代码 |
519718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11月2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12月19日 |
成立规模 |
21.166亿份 |
资产规模 |
19.16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胡军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1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自行承担;3、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当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 元时,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以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