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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B
基金代码  000129 最高认购费率  0.00%(前端)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3年5月2日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24日
成立规模  44.544亿份 资产规模  ---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 基金托管人  农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  陶铄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0.0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10%(前端)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对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主动管理,力争超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获取绝对回报

投资理念

严格风险控制,追求稳健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3)相对价值挖掘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级和B级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级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级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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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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