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 |
基金代码 |
161614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创新封闭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1月1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1日 |
成立规模 |
12.818亿份 |
资产规模 |
12.82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蔡奕奕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9元(15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本基金强调通过债券组合优化配置策略,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采取稳健的一级资产配置。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研究,积极的调整和优化可转债、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适度参与一级市场首发新股和增发新股的申购,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2、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债券组合构建过程中,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决策体系如下图所示:(1)利率策略利率策略指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研究,形成对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期,主动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基金目标久期决策流程如下图:(2)信用策略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的利用本基金管理公司比较完善的行业研究平台和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及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4)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3、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本基金将积极利用本基金管理公司比较完善的行业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分析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再结合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以及新股中签率等因素,判断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充分发挥作为机构投资者在新股询价发行过程中的对新股定价所起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新股询价及路演活动,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利率成本,制定灵活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上市后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4)在满足以上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并且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若截至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