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超市 > 基金 > 基金产品 > 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双债加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0143 最高认购费率  0.60%(前端)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3年5月10日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27日
成立规模  8.230亿份 资产规模  ---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
基金经理人  初冬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0.8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1.00%(前端)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企业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侧重双债,双债是指企业债和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其中企业债为广义上的企业债,包括企业所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双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广发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