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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龙头ETF
基金代码  510190 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投资风格  ETF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0年10月25日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18日
成立规模  11.303亿份 资产规模  2.90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 基金托管人  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人  牛勇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0.50%(每年) 托管费率  0.10%(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 最高赎回费率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将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指数化投资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市场平均水平的长期回报。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以具有行业代表性、流动性和蓝筹特性的上证龙头企业指数作为标的指数,通过完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给投资者带来与标的指数涨跌幅相近的回报。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一种管理透明、低成本、分散程度高的投资工具,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新股、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期停牌、法律法规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分红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4、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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