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超市 > 基金 > 基金产品 > 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价值优势
基金代码  160607 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投资风格  LOF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06年6月12日 成立日期  2006年7月18日
成立规模  18.768亿份 资产规模  129.47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  程世杰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20元(3次)
管理费率  1.50%(每年) 托管费率  0.25%(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5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依托严格的研究流程和投资纪律,强调运用相对估值分析方法,发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接轨趋势下具备相对价值优势的中国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拓展投资视野、长期稳健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 股票投资首先按照既有的研究流程和投资纪律进行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再运用相对估值分析方法,进行多维估值比较,分析行业、个股的合理估值区间,深入发掘行业和个股层面由于具备相对价值优势而存在的投资机会,以此作为基金经理的投资线索以及权重调整的重要依据。 2. 在债券投资中,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进而谋取超额收益。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70%;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广发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