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 |
基金代码 |
260117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10月22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11月20日 |
成立规模 |
10.930亿份 |
资产规模 |
0.43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晖、贾殿村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宁取细水长流,不要惊涛裂岸。 无论是股票还是债券投资,本基金的每个投资决策都是基于公司的基本面和估值情况的判断,并通过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力求给投资人带来长期稳健的资本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