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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金融地产
基金代码  161211 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投资风格  LOF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0年3月8日 成立日期  2010年4月9日
成立规模  17.232亿份 资产规模  14.68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 基金托管人  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人  LU RONGQIANG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0.60%(每年) 托管费率  0.13%(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2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 金融地产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理念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为金融地产行业发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行业指数化投资构筑了坚实基础。本基金通过被动式、指数化的长期投资,力求获得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行业平均收益率,以使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与金融地产行业发展的中长期成长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市场因素影响或法律法规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分红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广发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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