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大中华 |
基金代码 |
262001 |
最高认购费率 |
1.50%(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 |
投资风格 |
QDII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1年8月19日 |
成立日期 |
2011年9月22日 |
成立规模 |
2.911亿份 |
资产规模 |
0.44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谢天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1元(1次) |
管理费率 |
1.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35%(每年) |
最高申购费率 |
1.6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股票市场并非完全效率,因此带来股票被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本基金严格遵循以公司盈利和估值为主要关注点的纪律化的流程,发现基本面的变化,从而寻求利用市场上的低效率。在基于多因素分析的投资决策过程中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严谨性是本基金投资理念的重要特点。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现金、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公募股票型基金、存托凭证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为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香港和台湾证券市场等。所谓“大中华企业”是指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注册在大中华地区(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盈利、资产、或制造活动来自大中华地区;3)控股公司,其子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在大中华地区,且主要业务活动亦在大中华地区。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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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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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和收益水平都较高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