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 |
基金代码 |
000043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 |
投资风格 |
QDII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3年5月8日 |
成立日期 |
2013年6月14日 |
成立规模 |
4.770亿份 |
资产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自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法并结合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非理性的投资决策会使大部分投资者表现出次优的投资行为,这为市场中的敏锐投资者提供了持续获得超额收益的投资机会。经过严密的现代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以及长时间的实践经验总结,本基金的投研团队研发了可以系统地发现此类投资机会的多因子选股模型。在实际应用中,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模型的参数设定、因子选择等进行不断改进,以保证模型的持续有效,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发行、上市的大盘成长型股票,所投资比例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一般来说,大盘股票是指市值超过20亿美元的股票;成长型股票是指市净率、中期预期盈利增长率、最近5年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均较高的股票。权益类资产是指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2. 股票投资策略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1、由于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美元份额以美元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分别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一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不能低于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