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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全球配置
基金代码  486001 最高认购费率  1.50%(前端)
基金类型  QDII 投资风格  QDII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08年1月3日 成立日期  2008年2月14日
成立规模  31.558亿份 资产规模  10.16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郝康、游凛峰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1.80%(每年) 托管费率  0.30%(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6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为中国国内投资者提供投资全球范围内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公司的机会,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投资,控制投资组合风险,追求基金长期资产增值,并争取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业绩表现。

投资理念

本基金投资于在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以及全球范围内受惠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境外公司股票,从而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成果,同时,为中国国内投资者提供全球范围内分散投资路径,获取基金资产长期增值。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轨道中,一大批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的大中型上市公司在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这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业绩优良,直接受惠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投资于这些公司,可以直接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增长的成果。 同时,随着中国经济总量不断提高,中国经济的增长正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全球范围内许多公司受惠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长成为这些公司收入与利润增长的动力与源泉。投资于这些公司,一方面可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全球性跨国企业一般业务遍布全球广泛地区,中国投资者还可以充分分散投资风险,分享全球其他地区经济增长的成果。 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是指在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地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内,或者尽管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外,但其主要控股股东或其主要业务收入源自于中国大陆。 受惠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境外公司是指注册于中国大陆境外,与中国大陆存在直接经济交往,且其主营业务收入中至少有或者预期至少有5%来自于与中国大陆相关的业务,或者预期至少10%的利润增长来自于与中国大陆相关因素的公司。 本基金在选择股票时,重点从中国国内消费、中国进口需求、中国出口优势三个主题识别直接受益中国经济增长的公司。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在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全球范围内受惠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境外公司股票,以及政府债券、回购、股票指数期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及其他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

投资策略

1、国家与地区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全球经济形势及中国宏观经济环境进行评价,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国家及地区的资产配置。 对全球经济形势的评价包括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利率周期、汇率预期及商品价格周期等因素,对中国宏观经济的评价包括经济增长驱动因素的分析、总体投资环境分析、经济主要趋势及结构特点分析等方面。 2、股票选择策略 (1)备选投资对象确定 对于全球公司组合部分,以MSCI全球指数(MSCI World Indexsm)成份股票为基础,剔除掉与中国经济无关联的成份股票,以及因与中国存在竞争关系而受影响的公司股票;同时,增加其它全球范围内受益中国经济增长的非MSCI全球指数成份股票的公司股票,分别从中国国内消费、中国进口需求、中国出口优势三个主题,识别受益中国经济增长的公司作为备选投资对象。对于中国公司组合,亦分别根据上述三个主题确定重点投资对象。 3、组合构建与优化 基于股票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特性,对模型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既定风险水平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既定的预期收益目标下追求投资组合风险最小。随着市场的变化,本基金还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不断调整与优化。 4、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持有一些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出于股票市场风险对冲的需要,出于回避汇率风险的需要,或者本基金进行套利交易的需要,或者基金管理人从控制交易成本的角度考虑,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投资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以及外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本基金进行上述衍生金融工具时,将在对这些衍生金融工具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数量化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避险、套利或其它适当目的交易组合,并严格监控这些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本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得用于投机以及放大交易,同时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首次募集初始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一次,每年收益分配至多4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全球股票型基金,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亦高于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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