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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利群混合
基金代码  400022 最高认购费率  1.20%(前端)
基金类型  混合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3年6月17日 成立日期  ---
成立规模  --- 资产规模  ---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 基金托管人  农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  于鑫、朱晓栋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1.5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努力把握市场趋势,在适当范围内灵活的进行资产配置调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本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提供全面超越通货膨胀的收益回报。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其中本基金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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