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A |
基金代码 |
000181 |
最高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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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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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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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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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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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汝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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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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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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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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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可转债投资策略 6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本基金任何类别基金份额每个日历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即每个会计年度的3、6、9、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 元时,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