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南方中证500ETF联接 |
基金代码 |
160119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LOF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9年8月20日 |
成立日期 |
2009年9月25日 |
成立规模 |
32.232亿份 |
资产规模 |
57.91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罗文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7元(2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2%(每年)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跟踪中证500指数,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分享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中小企业长期增长的有效投资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5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一)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原则上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复制法,按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权重构建组合。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配合使用优化方法作为补充,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至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通过指数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根据中证500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中证500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中证50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当成份股发生增发、送配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特殊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标的指数权重进行购买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者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上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的限制;②标的指数成份股长期停牌;③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④成分股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有可能面临重大的处罚或诉讼。 构造替代性组合的方法如下: ①按照与被替代股票所属行业,基本面及规模相似的原则,选取一揽子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作为备选库; ②采用备选库中各股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一般采用一年以内)的历史数据,计算各股票与被替代股票日收益率的相关系数; ③选取备选库中与被替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模拟组合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各股票的权重; ④按照求解的权重构建组合以替代标的成份股。 我们认为,据此得到的优化组合的收益率波动能较好的代表被替代股票的收益率波动情况。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国家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进行配置。 (四)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以实现以下目的: 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适当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组合的持有收益覆盖一定的基金固定费用; 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减少现金及债券对跟踪指数的拖累。
分红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