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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红利
基金代码  002011 最高认购费率  1.20%(前端)
基金类型  混合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05年5月9日 成立日期  2005年6月30日
成立规模  7.702亿份 资产规模  123.51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  谭琦、赵航、严鸿宴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2.47元(7次)
管理费率  1.50%(每年) 托管费率  0.25%(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0.18%(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05%(前端)

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总监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对基金经理团队的整体投资业绩负责。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3.投资管理方法 在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在个股层面,基金主要选择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属于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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