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中海上证3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海上证380 |
基金代码 |
399011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2月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7日 |
成立规模 |
2.672亿份 |
资产规模 |
0.81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明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年跟踪误差力争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上证380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理念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基金以复制、跟踪上证380指数为原则,进行指数化长期投资,指数化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取本指数所代表市场的平均收益,并通过充分的分散化投资实现非系统风险的有效降低和流动性的提高,为投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上证38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上证380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上证38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1、股票投资策略(1)组合构建原则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指数的方法,根据上证38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2)组合构建方法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上证38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上证38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3)组合调整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上证38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上证380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①定期调整根据上证380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②临时调整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上证380指数;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上证380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③限制性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调整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基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大额赎回调整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现金保有比例时,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比例的被动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4)投资绩效评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小于0.35%,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