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等权 |
基金代码 |
519714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9月25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11月7日 |
成立规模 |
3.005亿份 |
资产规模 |
0.40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蔡铮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3元(1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以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规模较大、流动性好、采用行业分层等权加权方式的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作为标的指数,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求帮助投资人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